指导国有林场改革、建设和管理;检查、监督国有林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;指导林业工作站体系建设和基础建设;承担林木种子、草种管理工作,组织种质资源普查、收集、评价、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;组织良种选育、审定、示范、推广,指导良种基地、保障性苗圃建设;监督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;贯彻落实国家、省林长制的决策部署,组织拟定全市林长制政策规定和配套制度并监督实施;负责推行林长制的组织、指导和协调工作;负责全市林长制实施情况的督导考核工作;承担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;完成市级总林长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职责。